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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Federal Register 337 调查正式立案 精选 97

美国对二次圆柱电池启动 337 调查:亿纬锂能与泉峰相关企业列名

2026-08-25 10:45今天公开信源 · 人工复核

站内完整中文整理即使原始外链无法访问,也不影响理解核心事实、适用范围和行动建议。

30 秒读懂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对二次圆柱电池、部件及含有相关电池的产品启动 337-TA-1518 调查。8 月 24 日刊登的正式通知列名亿纬锂能、泉峰及其部分中美关联企业,也列名 Bosch 和 Koki 等企业;争议涉及五项美国专利。

为什么值得看

这类案件会同时影响电芯、顶盖、电极卷绕体、隔膜、壳体、电池组件以及装入电池的工具或终端产品。中国企业若只从整机型号排查,而没有把专利、零部件、进口主体和美国关联公司放进同一张表,容易漏掉答辩和证据保存范围。

01

关键事实

先把来源明确表达的内容,与我们的判断分开。

调查编号
337-TA-1518;委员会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决定立案,通知于 8 月 24 日刊登
产品范围
二次圆柱电池、顶盖、电极卷绕体、隔膜、壳体、电池组件,以及含有相关电池的产品
中国相关企业
通知列名 EVE Energy、Chervon 的部分中国与美国关联企业;完整被申请人以正式通知为准
争议性质
投诉主张五项美国专利受到侵犯;立案不等于委员会已经认定侵权
答复时限
通常在投诉书和立案通知送达后 20 日内答复;延期需证明正当理由
原文核心信息 · 中文整理

官方信息整理:这是调查启动,不是已经认定侵权。被申请人通常须在送达投诉书和立案通知后 20 日内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可能被视为放弃答辩并面临缺席裁定。申请方请求的是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与禁止令,是否签发仍需经过调查。

02

完整中文解读

保留理解这条信息所需要的背景、边界和上下文。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把这起电池专利争议推进到正式调查阶段。调查覆盖的不只是完整电芯,还包括顶盖、电极卷绕体、隔膜、壳体、电池组件,以及装有相关电池的产品。

通知列名亿纬锂能、泉峰的部分中美关联企业,也包括 Bosch 和 Koki 等企业。列名意味着需要进入正式程序,并不等于委员会已经认定任何企业侵权。

企业首先要确认实际送达时间。通知规定,被申请人通常要在投诉书和立案通知送达后 20 日内答复;不能把 8 月 24 日的公报日期直接当成每家企业相同的截止日。

第二步是证据保全和产品映射。研发图纸、BOM、采购记录、样品、进口记录、销售去向和关联公司沟通,都要与被主张的专利和具体产品对应起来。

申请方请求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与禁止令,但救济尚未决定。对客户沟通要同时说明程序风险和事实边界,避免把‘被调查’说成‘已经侵权’,也不要在律师审查前作出市场承诺。

03

影响谁,风险在哪里

把资讯转换成与你的客户、投放和交付有关的判断。

适用范围

本条只针对 337-TA-1518 正式立案通知列明的产品、专利主张和被申请人。它不是对所有中国圆柱电池或所有列名企业产品的侵权结论。

主要影响对象

生产或出口圆柱电池、电池部件、电动工具及含电池终端产品的企业,列名企业的中国与美国关联公司、供应商、进口商、法务与销售团队。

风险与边界

20 日期限从正式送达计算,不能简单从联邦公报发布日期起算。申请方提出排除令和停止与禁止令不代表救济已经获得;具体答辩、专利无效、非侵权和市场安排必须由专业美国律师结合送达文件确认。

对拿订单有什么用

列名企业应立即按实际送达日倒排答复时间,冻结相关邮件、图纸、BOM、样品、销售与进口记录,并由美国律师核对专利主张、产品对应关系和关联公司角色;未列名但使用同类圆柱电池的企业,也应复核自由实施分析和供应链追溯。

04

今天可以直接做

按顺序执行,不需要再回到外文页面寻找步骤。

  1. 核对正式通知中的企业名称、地址及关联公司,确认是否被列名或参与供货。
  2. 记录投诉书与立案通知的实际送达日期,并由律师计算答复截止日。
  3. 冻结研发、采购、BOM、图纸、样品、销售、进口和客户沟通证据。
  4. 将五项专利主张映射到电芯、部件、组件和含电池终端产品。
  5. 评估美国库存、在途货物、进口主体与客户承诺,准备不夸大结论的沟通口径。
可直接复用的话术 / 记录模板
Subject: Immediate Section 337 response and evidence hold

Hi [Name],

The USITC has instituted Investigation No. 337-TA-1518 concerning certain secondary cylindrical batteries, componen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m. Institution is not a finding of infringement, but response timing is tied to service of the complaint and notice.

Please confirm the service date, affected entities and products, and place relevant technical, sales and import records on legal hold.

Best regards,
[Name]
05

来源与核查记录

外链只承担溯源作用,不承担主要阅读功能。

来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 Federal Register
类型337 调查正式立案
核查时间2026-08-25 · 本站整理

来源事实: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立案通知列明调查编号、产品范围、专利主张、被申请人、答复规则和请求救济。CZ Overseas 判断:应以送达日、证据保全和产品—专利—进口主体映射为第一行动,不把立案写成侵权成立。

查看原始出处 ↗ www.federalregister.gov